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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州市2016.6.12重大醉酒2死2傷交通事故死者家屬對事故處理的不滿和疑問
2016年6月12日23時40分,鄧州市運管局司機王文歡嚴重醉酒后駕駛豐田漢蘭達四驅(qū)越野車【車牌號:豫RAL233,鄧州市運管局局長張杰的私家車】,行至棠西335省道340公里鄧州市“瀾夢”水世界西邊與張金果所駕駛停放在路邊的豫R21172號牌重型自卸車追尾相碰撞,直接導致兩死兩傷的嚴重重大交通事故,致使2死2傷。
鄧州市交警隊楊朝友隊長(13837771766)和郭永鋒警官(13838790988)負責該事故調(diào)查認定,認定結(jié)果如下(后附責任認定結(jié)果書):
1、王文歡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輛,未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之規(guī)定,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
2、張金果駕駛機動車輛超載,車輛發(fā)生故障后未在來車方向設(shè)置警告標志,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二條之規(guī)定,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之規(guī)定,負此事故次要責任。
我們是車禍中死者的家屬,現(xiàn)在家里上有兩個60多歲的老人,下有兩個小孩,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是我們不能承受的,但是對于肇事司機王文歡現(xiàn)在仍逍遙法外和肇事車輛車主鄧州市運管局局長張杰逃避責任的行為是我們死者家屬更不能承受的痛,天理何在,法律尊嚴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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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5 11:19 上傳
第一:嚴重醉酒肇事司機王文歡仍逍遙法外
在事故中醉酒司機王文歡輕傷,從事故發(fā)生到目前為止,王文歡及其家屬沒有打過一個電話或到死者家屬馬荀家中慰問,沒有表現(xiàn)出一點歉意,王文歡目前一直在南陽市中心醫(yī)院8樓805病房,據(jù)我們了解,每天活蹦亂跳,身體無礙,活動正常,我們家屬在申請讓交警隊刑拘醉酒駕駛的王文歡時,竟然告知我們王文歡病情嚴重,不適合刑拘,且沒有向我們出具任何醫(y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中間是否有官官相護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們作為死者家屬,死者現(xiàn)在太平間,王文歡作為事故第一責任人,造成兩死兩傷的重大醉酒交通事故,他竟然仍能逍遙法外,作為受害者家屬,我們深感痛心,天理何在,法律尊嚴何在。
第二:事故車主鄧州市運管局局長張杰逃避責任、不見蹤影
事故車輛為豐田漢蘭達四驅(qū)越野車,車牌號【豫RAL233】價值40萬左右,車主為鄧州市運管局局長張杰(13837733288)的私家車,肇事司機王文歡是運管局的職工,同時兼任張杰的私人司機。事發(fā)后張杰多次推脫責任一會說自己的車是司機王文歡私自開出去的,一會說車鑰匙是王文歡偷走的,三番五次要否認他和王文歡作為上下級的關(guān)系,和對下屬管理的責任及王文歡作為他私人司機的責任,到目前為止肇事車車主張杰局長,一直逃避此事,早已不在單位上班,不知去向。
雖然責任認定中沒有明確車主張杰的責任,但我們通過咨詢律師和查閱國家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作為車主的鄧州市運管局局長張杰對事故也負有責任,且張杰作為事故車輛車主及王文歡的領(lǐng)導,沒有對我們家屬表示任何的歉意,且事故發(fā)生到現(xiàn)在張杰的種種行為舉止,明顯是在逃避和逃脫責任,對此我們作為死者家屬很痛心。
張杰作為國家干部,開40多萬的車,本來無可厚非,但事出后他的言行和種種行為和身份嚴重不符,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嚴查黨內(nèi)腐敗分子,張杰作為黨員干部,應(yīng)該勇于承擔責任,但他的這種逃避責任的行為,嚴重損毀了我黨的聲譽,我們想請求政府公開他的個人收入,對于黨內(nèi)的蛀蟲,我想黨是不會姑息的。
豐田漢蘭達四驅(qū)越野車,車牌號【豫RAL233】事故車輛照片:
鄧州市運管局局長張杰(13837733288)的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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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5 11:20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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